各圖書資産管理部門:
爲(for)進一(one)步加強國(country)有資産監督與管理,按照《上(superior)海市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國(country)有資産管理辦法》(滬教委國(country)資〔2023〕27号)“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不(No)定期對實物物資資産進行盤點、對賬。年度終了(Got it),應當進行一(one)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盤虧資産等情況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的(of)要(want)求及學校有關規定,現啓動2024年度上(superior)海大(big)學圖書資産盤點工作(do)。爲(for)确保本次盤點工作(do)順利開展,特對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one)、 組織實施
本次盤點堅持按照“統一(one)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arrive)人(people)”的(of)管理要(want)求,各圖書資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管理資産的(of)盤點工作(do),發布具體盤點任務,明确圖書資産使用(use)部門和(and)使用(use)人(people)開展資産盤點的(of)操作(do)和(and)要(want)求,确保圖書資産盤點到(arrive)位,并形成盤點情況報告。
二、 具體要(want)求
1.盤點資産範圍
盤點資産範圍爲(for)所有權歸屬上(superior)海大(big)學的(of)圖書資産。
2.盤點方式
以(by)自查爲(for)主、抽查爲(for)輔,線上(superior)線下相結合,充分利用(use)資産智慧管理平台,實現盤點工作(do)規範、高效、便利。
3.盤點基準日
本次盤點基準日爲(for)2024年8月31日,即在(exist)該基準日前已入庫的(of)資産均納入本次資産盤點範圍。
三、 工作(do)安排
1.時(hour)間節點
各圖書資産管理部門于(At)2024年11月15日前将形成的(of)資産盤點報告紙質版(附件一(one))交圖書館歸檔。
2. 其他(he)事項
在(exist)圖書資産盤點過程中要(want)加強資産盤盈或盤虧管理,對發生(born)盤盈或盤虧的(of)應具體說明情況,發生(born)盤盈的(of)填寫《上(superior)海大(big)學盤盈資産清單》(附件二)由圖書館留存,對盤虧的(of)可直接從系統中導出(out)資産清單。
附件一(one):《上(superior)海大(big)學2024年度XX類資産盤點情況報告》.rar
附件二:《上(superior)海大(big)學盤盈資産清單》.rar
上(superior)海大(big)學圖書館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