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for)進一(one)步完善和(and)健全上(superior)海上(superior)大(big)資産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by)下簡稱資産公司)的(of)制度建設和(and)議事規則,推進資産公司政務公開,使資産公司的(of)工作(do)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操作(do)制度化、規範化,堅持集體議事、民主集中、個(indivual)别醞釀、會議決定的(of)原則,根據資産公司實際工作(do)情況,特制訂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簡稱辦公會議)制度。
一(one)、出(out)席人(people)員
資産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負責人(people)、黨支部書記。相關議題需要(want)時(hour),經總經理同意,相關人(people)員可列席會議。
黨支部書記因故不(No)能出(out)席會議的(of),可書面委托黨支部委員出(out)席會議。
二、議事主要(want)事項
(一(one))資産公司的(of)發展規劃、工作(do)目标、年度工作(do)總結等,讨論貫徹上(superior)級下達工作(do)的(of)工作(do)計劃和(and)方案。
(二)資産公司黨支部黨建工作(do)、資産公司文化建設、目标及年度總結。
(三)資産公司年度經費預算的(of)讨論和(and)制定,以(by)及決算情況、年度審計等情況的(of)通報。
(四)資産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的(of)審議及貫徹措施;資産公司職能部門(室)的(of)設置、撤消、職責等方面的(of)讨論。
(五)資産公司重大(big)事故、突發性事件的(of)初步處理意見,安全生(born)産及綜合治理工作(do)的(of)預案和(and)措施。
(六)投資控股公司的(of)法人(people)變更、歇業、注銷等事項的(of)讨論與建議。對外投資企業的(of)讨論,以(by)及董事、監事人(people)選的(of)派遣等事項的(of)讨論。
(七)預算内資金安排、預算外大(big)額資金10萬元(含10萬元)以(by)下的(of)使用(use),資産公司貸款、借款、資産處置等讨論并形成意見。
(八)資産公司人(people)事制度(包含崗位設置、人(people)員編制、崗位聘任與解聘、崗位津貼、績效考核與獎懲、勞動技能培訓等)讨論與制定;外借與招聘人(people)員的(of)酬金标準等事項。
(九)申報公司級及以(by)上(superior)先進事項和(and)先進個(indivual)人(people)的(of)候選人(people)推薦與評選、工資晉升名額、職務和(and)職稱聘任條件等事項的(of)讨論。
(十)資産公司對國(country)内、外合作(do)和(and)交流等事項的(of)讨論。
(十一(one))需要(want)提交董事會或學校經營性資産管理委員會讨論的(of)其他(he)重大(big)問題和(and)重要(want)事項。
三、主要(want)程序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召集和(and)主持,總經理因特殊原因不(No)能出(out)席時(hour),可委托一(one)名副總經理召集和(and)主持。
總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superior)每周一(one)召開,如遇特殊情況周一(one)無法召開的(of),應在(exist)當周内補開。遇緊急重點大(big)事項時(hour),總經理可召集臨時(hour)辦公會議。綜合管理部承辦會務事項。
(一(one))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議事事項均由集體讨論決定。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議事事項決策前,由分管領導、主管部門負責人(people)詳細介紹事項的(of)背景與事項形成的(of)主要(want)因素,必要(want)時(hour),以(by)書面形式形成議題(案),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議集體讨論決定。
(二)涉及群衆切身利益的(of)改革措施和(and)事項,主管部門必須提交調研報告,必須表明觀點和(and)态度,提交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讨論決定。
(三)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of)事項,議事前,由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形成相應報告,提交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集體讨論。
(四)投融資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合資或合作(do)項目、國(country)有資産産權變更和(and)控(參)股企業改組改制等事項建立績效分析制度,對項目進行論證、咨詢和(and)評估,形成報告,提交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集體讨論。
(五)預算外的(of)大(big)額資金使用(use)事項。使用(use)前,依照财經紀律要(want)求,對大(big)額資金使用(use)的(of)必要(want)性進行讨論。
(六)讨論決定議事事項時(hour),必須有三分之二人(people)員到(arrive)會,表決實行舉手表決或無具名投票形式,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of)原則,贊成票超過應到(arrive)會人(people)數半數以(by)上(superior)即爲(for)通過。讨論中出(out)現議案準備不(No)充分或者意見分歧較大(big)等情況時(hour),應暫緩表決,暫緩事項原則上(superior)列入下次總經理辦公會議題範圍。未按程序提出(out)的(of)議案原則上(superior)不(No)予讨論。
(七)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議事時(hour),參會人(people)員要(want)充分發表個(indivual)人(people)意見,表明自己的(of)觀點,資産公司總經理應在(exist)其他(he)參會人(people)員充分發表意見的(of)基礎上(superior),最後發表意見。個(indivual)人(people)對集體決策有不(No)同意見的(of),可以(by)保留,但在(exist)沒有做出(out)新的(of)決策前,應無條件執行。同時(hour),可按組織程序向上(superior)級單位反映意見。
(八)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集體讨論決定的(of)工作(do)方案,由資産公司總經理明确責任人(people)(通常責任人(people)爲(for)分管副總經理),責任人(people)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責任人(people)要(want)實行定期報告制度,及時(hour)将方案實施的(of)進展情況向總經理及辦公會議報告,如需要(want)變更或調整原定方案,必須由責任人(people)提出(out)意見提交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讨論同意。
(九)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讨論的(of)議題和(and)決定的(of)事項,未經會議批準傳達或公布的(of),與會人(people)員不(No)得向外洩露。
(十九)綜合管理部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紀要(want)簽署和(and)資料歸檔工作(do),資料歸檔由分管領導和(and)歸檔人(people)員簽字确認,确保資料的(of)完整性。
四、工作(do)檢查
資産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等公司領導負有對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議事方案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督促和(and)檢查的(of)責任。相關部門經理要(want)組織好工作(do)方案的(of)實施,要(want)定期檢查,定期彙報,發現問題及時(hour)提出(out),報分管領導。
五、責任追究
(一(one))對個(indivual)人(people)或少數人(people)不(No)按資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讨論決定的(of)工作(do)方案操作(do)的(of);拒不(No)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讨論決定方案的(of);對集體決策執行不(No)力或錯誤執行并造成嚴重損失或後果的(of);将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people)的(of)責任。
(二)在(exist)一(one)定的(of)責權範圍内,對決策失誤或涉嫌違紀違法的(of),應在(exist)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of)基礎上(superior),分别追究主要(want)負責人(people)、分管責任人(people)的(of)相應責任。責任追究的(of)方式包括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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