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技發[2005]2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born)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爲(for)貫徹黨的(of)十六大(big)和(and)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高校科技産業健康、持續發展,我(I)部在(exist)認真總結北京大(big)學、清華大(big)學校辦企業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經驗的(of)基礎上(superior),經過廣泛征求意見,現對高校科技産業的(of)發展和(and)規範管理提出(out)如下指導意見: 一(one)、堅持"積極發展、規範管理、改革創新"的(of)指導方針 1.改革開放以(by)來(Come),高校利用(use)科技和(and)人(people)才優勢創辦科技企業,在(exist)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and)産業化方面取得了(Got it)顯著成績,已成爲(for)我(I)國(country)發展高科技、實現産業化的(of)重要(want)力量。高校科技産業在(exist)促進國(country)家産業結構調整、帶動相關行業技術進步、培育新的(of)經濟增長點、增加國(country)家稅收和(and)促進社會就業方面做出(out)了(Got it)重要(want)貢獻;對于(At)調整高校學科專業結構和(and)科研方向、提高科研綜合水平、穩定科研隊伍、培養創新和(and)應用(use)型人(people)才,以(by)及補充學校經費不(No)足等方面都發揮了(Got it)重要(want)作(do)用(use)。發展高校科技産業是(yes)高校服務社會的(of)重要(want)途徑,是(yes)一(one)項“利國(country)利民利校”的(of)事業。 2.高校發展科技産業,要(want)堅持産學研結合和(and)與社會相結合的(of)原則。高校發展科技産業,要(want)以(by)轉化高新技術成果并實現産業化爲(for)目的(of),重點孵化具有本校學科特色和(and)優勢、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of)科技成果和(and)科技企業,也可以(by)創辦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and)智力資源優勢的(of)企業。要(want)充分發揮大(big)學科技園在(exist)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and)科技産業發展中的(of)作(do)用(use)。有條件的(of)高校,要(want)努力将孵化成功的(of)科技企業做強做大(big),并借助資本市場的(of)力量,搭建高校科技成果産業化的(of)運作(do)平台。 3.堅持"積極發展、規範管理、改革創新"的(of)指導方針,積極引導和(and)推動高校科技産業在(exist)規範管理的(of)基礎上(superior)健康發展。高校發展科技産業,要(want)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of)客觀規律和(and)科技成果産業化的(of)一(one)般規律;必須處理好發展與規範的(of)辯證關系,發展需要(want)規範,規範是(yes)爲(for)了(Got it)更好地(land)發展;高校要(want)通過規範管理、改革創新,全面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and)産業化,促進人(people)才培養、科學研究和(and)科技成果産業化協調發展,走出(out)具有中國(country)特色的(of)高校科技産業化新路。 二、重點推進高校産業規範化建設 (一(one))建立新型的(of)高校産業管理體制 4.改革高校以(by)事業單位法人(people)的(of)身份直接辦企業的(of)體制,重新确立國(country)有經營性資産的(of)責任主體。依法理順高校與企業的(of)産權關系,明确高校企業出(out)資人(people)代表,建立起科學、規範的(of)高校産業管理體制,規避學校直接經營企業的(of)經濟和(and)法律風險。 5.高校要(want)對所投資企業占有和(and)使用(use)的(of)國(country)有資産進行清産核資,清産核資要(want)申請立項,清産核資結果應經上(superior)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國(country)有資産管理部門确認。按照資産屬性,建立經營性資産與非經營性資産分類建帳、分開管理的(of)制度。各高校要(want)設立學校資産管理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加強對經營性資産的(of)監督與管理,确保國(country)有資産的(of)保值和(and)增值。 6.高校要(want)依法組建國(country)有獨資性質的(of)資産經營有限公司或從現有校辦企業中選擇一(one)個(indivual)産權清晰、管理規範的(of)獨資企業(以(by)下統稱高校資産公司),将學校所有經營性資産劃轉到(arrive)高校資産公司,由其代表學校持有對企業投資所形成的(of)股權。高校以(by)投入到(arrive)高校資産公司的(of)财産承擔有限責任。各高校要(want)在(exist)2006年底前組建高校資産公司并完成資産劃轉。 7.高校除對高校資産公司進行投資外,不(No)得再以(by)事業單位法人(people)的(of)身份對外進行投資。高校以(by)出(out)資人(people)身份向高校資産公司派出(out)董事會和(and)監事會成員,董事會和(and)監事會依據《公司法》的(of)規定行使相應職權。 8.高校資産公司的(of)主要(want)任務是(yes):管理學校所投資企業的(of)股權和(and)經營性資産,确保國(country)有資産保值增值;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的(of)轉化,孵化科技企業,創辦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and)智力資源優勢的(of)企業;統籌管理、整合資源,推進學校科技産業化工作(do)。 9.高校資産公司通過向所投資企業派出(out)股東代表,委派董事會、監事會成員,行使出(out)資人(people)權利、履行出(out)資人(people)義務,包括參與企業的(of)資産受益、重大(big)決策、選擇管理者等。高校資産公司及其派出(out)人(people)員,應依法履行職責、忠于(At)職守,切實加強對所投資企業的(of)監管,确保學校權益,防止國(country)有資産流失。 10.高校對高校資産公司、高校資産公司對所投資企業要(want)建立業績考核制度及其獎懲辦法。對因管理不(No)善、監管不(No)嚴、失職渎職造成重大(big)經濟損失的(of),要(want)追究學校或高校資産公司的(of)主要(want)負責人(people)、企業中學校相關人(people)員的(of)責任。涉及違法的(of),應追究法律責任。 (二)全面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11.高校企業要(want)普遍建立産權清晰、權責分明、校企分開、管理科學的(of)現代企業制度,成爲(for)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依法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負盈虧的(of)法人(people)實體。 12.全面推進高校全資企業的(of)改革,加快高校企業的(of)社會化進程。各高校要(want)在(exist)2006年底前完成除高校資産公司以(by)外的(of)所有全資企業的(of)公司制改造。要(want)通過改制實現高校企業的(of)投資主體多元化,引進企業發展所需的(of)資金、各類人(people)才和(and)先進的(of)管理方法,提高高校企業的(of)核心競争力和(and)運營質量。 13.高校企業要(want)普遍建立和(and)實行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以(by)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爲(for)代表的(of)企業法人(people)治理結構。要(want)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機制靈活的(of)管理體系,建立科學、民主的(of)決策程序和(and)有效的(of)激勵、監督、約束機制,使高校企業成爲(for)市場競争主體。 14.高校企業改制要(want)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of)關系。本着有利于(At)企業發展和(and)調動各方積極性的(of)精神,在(exist)清産核資、資産評估、産權界定、産權登記、資産重組、股權設置、人(people)員安置等方面,堅持實事求是(yes)、以(by)人(people)爲(for)本,兼顧學校、企業、職工的(of)利益,有計劃、有步驟地(land)組織實施高校企業的(of)改組、改制。 15.高校企業改制,可采取增量重組、存量盤活等有利于(At)企業發展的(of)各種方式,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對長期虧損、投資無回報的(of)企業堅決予以(by)撤并或退出(out)。 16.企業清産核資、産權界定、産權登記、資産評估、股權管理和(and)資産處置是(yes)高校企業改制的(of)重要(want)内容。高校企業改制要(want)嚴格遵守國(country)家法律法規,履行各種審批手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of)原則規範操作(do)。禁止以(by)權謀私、違紀違規謀取個(indivual)人(people)和(and)小集體利益,防止國(country)有資産流失。 17.高校企業依照國(country)家有關法律法規自主用(use)人(people)。改制過程中,高校可按照"老人(people)老辦法、新人(people)新辦法''的(of)原則,穩妥處理高校企業的(of)人(people)事關系。改制中富餘的(of)事業編制人(people)員由學校逐步消化,各高校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use)校内分流、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進行穩妥安置,确保改革平穩進行。 18.在(exist)高校企業改制中,學校對于(At)在(exist)企業發展過程中有重要(want)貢獻的(of)技術和(and)管理人(people)員,可采取多種形式給予獎勵。凡獎勵方案涉及企業中學校國(country)有股權的(of),應報請學校上(superior)級主管部門批準。 (三)嚴格管理高校産業活動和(and)投資行爲(for) 19.高校從事對外投資和(and)經營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國(country)家有關規定。高校要(want)建立健全投資決策審批和(and)責任追究制度,對重大(big)投資項目要(want)加強監督管理。學校投入到(arrive)企業的(of)資産,包括各種知識産權和(and)非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産,應經過具有資質的(of)機構評估,并報有關部門辦理評估備案及非經營性資産轉經營性資産等審批手續,确保國(country)有資産不(No)流失。國(country)家财政撥款和(and)學生(born)學費等辦學經費,一(one)律不(No)得用(use)于(At)投資企業或從事經營活動。高校不(No)得爲(for)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和(and)其它融資活動提供擔保。 20.高校的(of)院、處、系、所等下屬單位創辦的(of)公司,應劃歸高校資産公司管理。高校資産公司要(want)在(exist)兼顧各方責、權、利的(of)基礎上(superior),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改制、重組等方式進行整合。今後,學校以(by)其擁有的(of)專利、非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産作(do)爲(for)出(out)資的(of),應處理好院、系、所的(of)利益關系,通過高校資産公司進行規範投資。 21.高校要(want)建立國(country)有資産投入、增值後退出(out)的(of)可持續發展機制,加速高校企業的(of)社會化進程。高校孵化成功的(of)科技企業,可以(by)根據實際情況出(out)售部分或全部股權,收回資金,用(use)于(At)支持學校發展,或用(use)于(At)轉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企業。鼓勵高校企業與學校加強科研合作(do),既提高高校企業的(of)技術創新水平,又促進高校學科建設科研水平的(of)提高。 22.高校資産公司對外投資及轉讓企業股權,應嚴格依照國(country)家法律法規和(and)有關規定,履行評估、審批、備案等手續。轉讓企業中的(of)國(country)有股權,需進入國(country)家認可的(of)國(country)有産權交易場所依法交易,防止國(country)有資産流失。 23.高校設立高校資産公司後,校級領導除在(exist)高校資産公司兼職外,一(one)律不(No)得在(exist)高校控、參股企業中兼職,校級領導在(exist)高校資産公司兼職不(No)得領取薪酬;除作(do)爲(for)技術完成人(people),今後高校領導幹部不(No)得通過獎勵性渠道持有高校企業的(of)股份。 24.高校新組建的(of)控、參股企業,除高校資産公司、大(big)學科技園、國(country)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外,一(one)律不(No)得冠用(use)校名。對現有的(of)冠用(use)校名的(of)高校科技企業,要(want)逐步依法進行冠名整頓。高校企業使用(use)學校标志性建築等作(do)爲(for)企業或産品商标的(of),由學校嚴格管理。對與高校無關而冠用(use)校名的(of)挂名企業,以(by)及非法盜用(use)校名的(of)企業,高校要(want)積極争取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of)支持,堅決予以(by)清理。 三、加強領導,全面推進高校科技産業化 25.辦好科技企業,是(yes)高校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and)産業化工作(do)的(of)重要(want)渠道,是(yes)高校科技創新體系的(of)重要(want)内容。各高校要(want)統一(one)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管理,積極推動高校科技産業的(of)規範管理和(and)健康發展。高校應将科技成果産業化工作(do)納入到(arrive)學校整體發展規劃之中,确實抓緊抓好。有關主管部門應将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與産業化工作(do),列爲(for)高校領導幹部任期目标考核的(of)重要(want)内容之一(one)。 26.推進高校産業規範化建設,關系到(arrive)高校自身的(of)改革與長遠發展。高校應成立由學校主要(want)領導和(and)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people)組成的(of)改革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want)負責人(people)擔任組長,加強對這(this)項工作(do)的(of)組織和(and)領導。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确定改革方案,制定有關政策,協調解決改革中的(of)重大(big)問題,處理好改革、發展和(and)穩定的(of)關系,确保高校産業改革和(and)規範化建設有序進行。 27.各高校要(want)制定相關政策,鼓勵科研人(people)員和(and)教職工積極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和(and)産業化工作(do),并将參與該項工作(do)的(of)績效作(do)爲(for)評聘、任用(use)教職員工的(of)依據。要(want)在(exist)學校和(and)産業之間建立開放的(of)人(people)員流動機制,實行雙向流動。今後高校可根據實際需要(want)向企業委派技術骨幹和(and)主要(want)管理人(people)員,這(this)部分人(people)員仍可保留學校事業編制。在(exist)企業工作(do)的(of)學校事業編制人(people)員的(of)工資晉升、提拔任用(use)、職務職稱評聘等,要(want)結合企業工作(do)特點進行。 28.高校今後主要(want)以(by)專利等技術成果出(out)資參與創辦科技企業。高校要(want)加強對知識産權的(of)保護和(and)管理,正确處理學校、院系所、技術完成人(people)及其他(he)參與人(people)員等各方面的(of)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人(people)員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和(and)産業化的(of)積極性。高校應依照國(country)家法律、法規,鼓勵和(and)支持各種生(born)産要(want)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積極探索和(and)大(big)膽嘗試符合高校企業發展特點的(of)薪酬制度和(and)激勵機制。 29.高校應鼓勵技術持有人(people)和(and)參與成果轉化、産業化的(of)主要(want)人(people)員,以(by)及企業管理人(people)員持有高校控、參股企業的(of)股份。要(want)按照國(country)家有關政策,在(exist)以(by)科技成果等無形資産投資入股企業時(hour),給予技術持有人(people)和(and)其他(he)主要(want)人(people)員不(No)低于(At)所占股權20%、原則上(superior)不(No)超過50%的(of)獎勵。 30.高校要(want)重視和(and)加強産業管理幹部隊伍、企業經營管理隊伍和(and)專業人(people)才隊伍建設。高校企業負責人(people)要(want)嚴格執行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國(country)務院國(country)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of)《國(country)有企業領導人(people)廉潔從業若幹規定(試行)》。 31.高校科技企業要(want)積極接納學生(born),尤其是(yes)研究生(born)到(arrive)企業實習,使之成爲(for)培養創新、創業人(people)才的(of)實踐基地(land)。 32.地(land)方教育行政部門和(and)有關主管部門要(want)從實際出(out)發,加強對所屬高校企業管理體制改革和(and)企業改制工作(do)的(of)組織和(and)指導,争取同級财政、國(country)資、人(people)事、勞動保障、工商和(and)稅務等部門的(of)支持,做好高校産業規範化建設工作(do)。 33.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and)高校應積極争取國(country)家和(and)社會的(of)支持,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通過設立“風險投資基金”或“創業投資基金”,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and)産業化。 34.爲(for)進一(one)步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and)産業化,教育部将組織實施“全國(country)高校科技産業化服務體系建設計劃”,當前重點抓好“全國(country)高校科技成果推廣信息平台”和(and)“中國(country)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網”的(of)建設工作(do),積極探索建立高校技術産權交易平台,爲(for)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and)産業化提供服務。 35.高校其他(he)非科技型企業的(of)改革和(and)改制,可參照執行本指導意見。 請将此文件轉發所屬高校。 中華人(people)民共和(and)國(country)教育部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
上(superior)一(one)條:教育部辦公廳關于(At)貫徹落實全國(country)高校科技産業工作(do)會議精神有關事項的(of)通知
下一(one)條:企業國(country)有資産産權登記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