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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country)務院辦公廳關于(At)高等學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的(of)指導意見

創建時(hour)間:  2023/04/07     浏覽次數:   

國(country)辦發〔2018〕42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people)民政府,國(country)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改革開放以(by)來(Come),高等學校(以(by)下簡稱高校)依托自身優勢創辦企業,對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創新人(people)才培養模式等發揮了(Got it)重要(want)作(do)用(use)。随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one)步發展,高校所屬企業事企不(No)分、監管缺位、法人(people)治理結構不(No)完善、資本運營效率不(No)高等問題凸顯,給高校資産安全帶來(Come)風險,對高校持續健康發展造成隐患。爲(for)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country)務院關于(At)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of)若幹意見》關于(At)逐步實現高校與下屬公司剝離的(of)要(want)求,深化高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經國(country)務院同意,現提出(out)如下意見。
        一(one)、總體要(want)求
       (一(one))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of)十九大(big)和(and)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by)習近平新時(hour)代中國(country)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for)指導,按照黨中央、國(country)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科技體制改革、國(country)有企業和(and)國(country)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方向,尊重教育規律和(and)市場經濟規律,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推動高校所屬企業清理規範、提質增效,促使高校聚焦教學科研主業,提升高校治理體系和(and)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促進高等教育内涵發展,辦好中國(country)特色社會主義大(big)學。
       (二)基本原則。
       強化責任,明确目标。根據高校所屬企業管理體制,落實高校在(exist)改革工作(do)中的(of)主體責任,履行政府有關部門的(of)指導和(and)監督職責,深化高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
       試點先行,分步實施。充分考慮高校所屬企業情況複雜、涉及面廣的(of)現實,把整體部署和(and)尊重基層結合起來(Come),突出(out)問題導向,堅持典型示範,把握好改革次序、節奏、力度,确保紮實推進。
       統籌規劃,分類施策。尊重市場經濟和(and)企業發展規律,根據企業不(No)同經營狀況、與教學科研關聯程度和(and)行業類别,整體謀劃,因校制宜,多措并舉,統籌推進。
       保障權益,平穩過渡。堅持穩中求進,充分考慮高校所屬企業發展的(of)特殊曆史和(and)服務教育改革發展的(of)特殊性質,高度重視高校所屬企業曆史遺留問題和(and)改革後續問題,做好政策銜接,切實維護企業職工和(and)高校合法權益,确保穩定。
       依法監管,嚴防流失。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全面加強國(country)有資産監管,履行程序,規範操作(do),強化審計監督,嚴格責任追究,防止國(country)有資産流失。
       (三)改革範圍
       将公辦普通高校投資設立的(of)國(country)有獨資企業、國(country)有獨資公司、國(country)有資本控股公司和(and)國(country)有資本參股公司及所屬各級企業納入改革範圍。
       二、改革方式
       高校應先成立資産經營公司,将所屬企業均轉入高校資産經營公司,對所屬企業進行全面清理,理清産權和(and)責任關系,根據不(No)同情況,采取不(No)同方式,分類實施改革。不(No)需要(want)或不(No)具備條件成立資産經營公司的(of)高校,可根據相關規定,委托專業資産管理公司實施改革。
       (一(one))清理關閉。對“僵屍企業”、空殼企業和(and)長期虧損、扭虧無望、不(No)具備持續經營條件的(of)企業,依法依規通過注銷、撤銷、破産等方式清理關閉。
       (二)脫鈎剝離。對與高校教學科研無關的(of)企業,可結合實際,按照國(country)有資産管理程序,整體劃轉至國(country)有資産監管機構監管的(of)國(country)有企業或國(country)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由高校與接收單位協商簽訂劃轉協議,明确各方責權利關系。也可依法依規采取其他(he)方式脫鈎。相關收益統籌用(use)于(At)高校所屬企業改革成本補償和(and)學校事業發展。
       (三)保留管理。對與高校教學科研相關的(of)實驗測試中心、技術轉移中心、國(country)家工程中心、出(out)版社、科技園(産業園)、設計院(規劃院)和(and)具有企業法人(people)資格的(of)實訓基地(land)、林場農場、後勤服務單位等企業,經履行國(country)有資産監管職責的(of)機構批準,可保留并由高校資産經營公司統一(one)管理。保留企業的(of)下屬企業,也應做好相關清理關閉、脫鈎剝離工作(do)。不(No)宜納入企業管理的(of)各類資産一(one)律回歸高校統一(one)管理。高校因科技成果作(do)價入股新産生(born)的(of)股權,按照國(country)有資産管理程序,由高校資産經營公司持有管理。
       (四)集中監管。原則上(superior),高校不(No)再新辦企業。清理規範後沒有保留企業的(of)高校,要(want)關閉注銷所屬資産經營公司。确需保留的(of)高校資産經營公司,要(want)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企業黨的(of)建設,确保企業健康發展,更好服務高校人(people)才培養、科技創新,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要(want)根據黨政機關和(and)事業單位經營性國(country)有資産集中統一(one)監管改革方案和(and)改革國(country)有資産授權經營體制方案的(of)要(want)求,将高校資産經營公司及保留企業納入經營性國(country)有資産集中統一(one)監管體系。
       三、職責分工
       教育部、财政部負責中央高校改革工作(do)的(of)政策指導和(and)統籌協調。科技、人(people)力資源社會保障、國(country)有資産監管、稅務、市場監管、銀保監、證監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改革工作(do)。各省級人(people)民政府負責地(land)方高校改革工作(do)的(of)政策指導和(and)統籌協調,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land)區改革工作(do)方案。高校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所屬高校改革工作(do),會同财政部門等履行國(country)有資産監管職責的(of)機構監督檢查改革工作(do)落實情況。
高校是(yes)改革工作(do)責任主體。高校黨委書記、校長是(yes)改革工作(do)第一(one)責任人(people),具體組織實施本校改革工作(do)。
接收劃轉企業的(of)單位,要(want)按照黨和(and)國(country)家相關規定,做好企業員工、資産和(and)債權債務等整體接收,黨員組織關系接轉等工作(do),落實勞動和(and)薪酬關系調整、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等相關政策。要(want)加強劃轉企業管理,防止國(country)有資産流失,确保國(country)有資産保值增值。相關國(country)有資産監管機構要(want)按照國(country)有資産監管規則,落實監管責任。
       四、實施步驟
       改革工作(do)分兩步推進實施:第一(one)步,2018年起選取部分高校,先行試點,總結經驗;第二步,2020年起全面推開,原則上(superior)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高校按照下列程序開展相關工作(do):
       (一(one))全面清理。高校要(want)按照要(want)求,委托具備資質的(of)中介機構,對所屬企業産權關系、資産狀況、債權債務、人(people)員情況等進行全面清查清理。
       (二)制定方案。高校要(want)結合實際,科學制定本校改革工作(do)方案,明确改革方式、路徑、時(hour)間節點、保障措施等,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财政部門等履行國(country)有資産監管職責的(of)機構審批。
       (三)實施改革。高校依據批複方案,做好資産審計、評估工作(do),合理确定資産價格,依法依規履行國(country)有資産管理程序。所屬企業資産量大(big)、權屬關系複雜的(of)高校,可結合實際情況,分步實施,穩妥推進。
在(exist)改革全面推開前,非試點高校要(want)按照本意見精神,開展所屬企業清理規範工作(do),籌劃改革工作(do)方案,做好相關基礎工作(do)。
       五、工作(do)要(want)求
       (一(one))強化組織領導。高校要(want)成立改革工作(do)領導小組,統一(one)領導、推進所屬企業改革工作(do)。高校黨委書記、校長要(want)親自抓,建立統一(one)協調、分工負責、運轉高效的(of)工作(do)機制,嚴格執行“三重一(one)大(big)”決策程序,及時(hour)總結經驗,确保改革有序推進。高校黨委要(want)加強對所屬企業黨組織的(of)領導,充分發揮企業黨委(黨組)領導作(do)用(use)和(and)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do)用(use)。高校要(want)加強政策宣傳和(and)輿論引導、輿情應對,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do)。
       (二)加強國(country)有資産管理,高校資産經營公司是(yes)高校獨資企業,由高校履行股東(或投資人(people))職責。高校要(want)切實加強對資産經營公司的(of)監管,完善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産權清晰、權責明确、事企分開、管理科學的(of)現代企業制度。高校要(want)規範學校資産使用(use)。保留企業可按規定使用(use)校名,劃轉、轉讓企業原則上(superior)不(No)得冠用(use)校名,應在(exist)劃轉、轉讓的(of)同時(hour)辦理名稱變更手續。高校要(want)建立資産有償使用(use)制度,高校所屬企業無償占用(use)學校資産的(of),應盡快清理、退回或經評估合理作(do)價有償使用(use)。
       (三)妥善做好人(people)員安置工作(do)。高校要(want)嚴格依據國(country)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積極穩妥、因地(land)制宜的(of)原則,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置企業相關人(people)員,避免出(out)現新的(of)問題。高校所屬企業中的(of)事業編制人(people)員可選擇留在(exist)企業或者回到(arrive)高校。對于(At)選擇回到(arrive)高校的(of)人(people)員,學校應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對于(At)選擇留在(exist)企業的(of)人(people)員,企業要(want)依法依規做好人(people)事勞動關系、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接續等工作(do)。
       (四)落實财政稅收市場監管等政策。高校在(exist)改革工作(do)中爲(for)解決曆史遺留問題等發生(born)的(of)支出(out),自身确實難以(by)解決的(of),可申請财政支持。高校爲(for)推進改革工作(do)發生(born)的(of)各類收入、支出(out)應列入高校預算。高校所屬企業重組整合、劃轉、處置涉及的(of)符合稅收政策規定的(of)資産評估增值、土地(land)變更登記和(and)國(country)有資産劃轉等,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高校所屬企業清理規範中需辦理的(of)相關企業登記手續,市場監管部門要(want)依法給予便利服務。對無法履行法定注銷、撤銷、破産等程序的(of)“僵屍企業”、空殼企業,有關部門要(want)研究提出(out)解決措施。對高校持有的(of)上(superior)市公司股權變動,上(superior)市公司監管部門和(and)機構要(want)依法給予支持。
       (五)嚴格責任追究。高校及所屬企業必須嚴格遵守企業國(country)有資産法律法規,嚴格财經紀律,不(No)得違規隐匿、轉移、轉讓、出(out)賣企業資産或變更企業登記,不(No)得借改革之機逃廢債務,不(No)得以(by)任何方式幹擾、阻礙中介機構開展審計、評估和(and)産權交易工作(do),不(No)得搞内幕交易和(and)利益輸送。教育部、财政部要(want)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改革工作(do)的(of)監督檢查,将改革工作(do)納入高校黨政主要(want)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對因違法違規造成國(country)有資産損失的(of)責任主體,要(want)嚴肅問責;構成犯罪的(of),要(want)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country)務院辦公廳
2018年6月20日

上(superior)一(one)條:教育部關于(At)加強直屬高校所屬企業國(country)有資産管理的(of)意見

下一(one)條:教育部關于(At)規範和(and)加強直屬高校國(country)有資産管理的(of)若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