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superior)海大(big)學學生(born)醫療管理與保障辦法

創建時(hour)間:  2023/08/25  蔣沁   浏覽次數:   

上(superior)海大(big)學學生(born)醫療管理與保障辦法

第一(one)章 醫療管理

第一(one)條 管理機構

(一(one))學校成立由分管領導負責的(of)醫療管理與大(big)學生(born)醫療保障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财務處、後勤保障部、學生(born)工作(do)辦公室、黨委研究生(born)工作(do)部、公寓辦公室、信息化工作(do)辦公室及校醫院等部門負責人(people)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exist)校醫院,具體負責本辦法的(of)管理、協調與實施;

(二)校醫院落實專人(people)負責日常醫療管理。如遇特殊情況應報請校醫療管理與大(big)學生(born)醫療保障領導小組審議。

第二條 享受醫療保障對象

在(exist)本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of)本科生(born)、高職高專學生(born)及非在(exist)職研究生(born)(以(by)下統稱“大(big)學生(born)”),需每年繳費參加大(big)學生(born)醫保後,方可在(exist)醫保規定的(of)時(hour)間内享受本辦法所規定的(of)醫療保障,繳費标準按居民醫保中小學生(born)标準執行,并随居民中小學生(born)标準同步調整。繳費時(hour)間及繳費方式具體見當年學校通知。如因學生(born)個(indivual)人(people)原因,導緻繳費不(No)成功,此類大(big)學生(born)将被視爲(for)放棄當年醫保,無法享受相應的(of)醫保待遇。

學校将醫療幫困納入校幫困助學的(of)範圍,建立大(big)學生(born)醫療幫困機制。上(superior)海市低保家庭及重殘大(big)學生(born)參保的(of)個(indivual)人(people)繳費及門急診起付線按本市居民醫保的(of)相關規定執行,由本人(people)向民政、殘聯申請享受政府補助。對其他(he)符合學校困難補助标準貧困家庭大(big)學生(born)的(of)個(indivual)人(people)繳費和(and)門急診起付線,由本人(people)向學院申請,經學生(born)工作(do)辦公室或黨委研究生(born)工作(do)部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補助。大(big)學生(born)個(indivual)人(people)自付醫療費有困難的(of),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幫困。學校鼓勵大(big)學生(born)自願參加補充醫療商業保險。

第三條 醫療保障憑證

醫療保障憑證爲(for)上(superior)海市社會保障卡。參加大(big)學生(born)醫保的(of)大(big)學生(born)一(one)律使用(use)社會保障卡就醫

第四條 醫療保障支付範圍

大(big)學生(born)醫療保障的(of)用(use)藥、診療項目和(and)服務設施等的(of)支付範圍以(by)及保障資金不(No)予支付的(of)情形,參照本市居民醫保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住院醫療保障

第五條 住院醫療保障

大(big)學生(born)住院(包括住院和(and)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下同)發生(born)的(of)由醫保基金支付的(of)醫療費用(use)設起付标準(一(one)級醫療機構50元、二級醫療機構100元、 三級醫療機構300元),超過起付标準以(by)上(superior)的(of)部分,在(exist)一(one)級醫療機構住院的(of),醫保基金支付80%,個(indivual)人(people)自負20%;在(exist)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of),醫保基金支付75%,個(indivual)人(people)自負25%;在(exist)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of),醫保基金支付60%,個(indivual)人(people)自負40%。

第六條 就醫管理

(一(one))大(big)學生(born)在(exist)本市需住院治療的(of),持社會保障卡,按定點醫療機構要(want)求辦理入院登記,出(out)院(出(out)觀)時(hour),持社會保障卡,按前述待遇标準直接支付個(indivual)人(people)應承擔部分的(of)費用(use)。

(二)大(big)學生(born)在(exist)外省市就醫的(of),需按規定辦理異地(land)就醫備案手續後,在(exist)外省市發生(born)的(of)醫療費用(use)可跨省直接持社會保障卡結算;未實現直接結算的(of)由本人(people)現金墊付後,可到(arrive)本市醫保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申請報銷。

第三章 門急診醫療保障

第七條 享受醫療保障的(of)大(big)學生(born)在(exist)本市普通門急診實行持卡就醫。大(big)學生(born)可持社會保障卡在(exist)校醫院各門診部及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第八條 内就醫

(一(one))大(big)學生(born)憑本人(people)社會保障卡在(exist)校醫院各門診部實行持卡挂号就診;

(二)在(exist)校醫院内就醫,挂一(one)個(indivual)号,看一(one)個(indivual)科,開一(one)張處方,并按市醫保局統一(one)規定,實行對症限量開藥;

(三)大(big)學生(born)在(exist)校醫院各門診部就醫發生(born)的(of)符合醫保規定的(of)費用(use),不(No)設起付線,由醫保基金支付80%,個(indivual)人(people)自負20%。

第九條 校外就醫

(一(one))大(big)學生(born)到(arrive)校外醫院就醫的(of),由醫保基金支付的(of)醫療費用(use)設置起付線300元,年累計超過起付線以(by)上(superior)的(of)部分,在(exist)一(one)級醫療機構就醫的(of),由醫保基金支付70%,個(indivual)人(people)自負30%;在(exist)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的(of),由醫保基金支付60%,個(indivual)人(people)自負40%;在(exist)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of),由醫保基金支付50%,個(indivual)人(people)自負50%;

(二)大(big)學生(born)在(exist)外省市就醫的(of),需按規定辦理異地(land)就醫備案手續後,在(exist)外省市發生(born)的(of)醫療費用(use)可跨省直接持社會保障卡結算;未實現直接結算的(of)由本人(people)現金墊付後,可到(arrive)本市醫保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申請報銷。;

第十條 門診大(big)病醫療保障

(一(one))門診大(big)病範圍:重症尿毒症、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治療(化學治療、内分泌特異治療、 放射治療、同位素治療、介入治療、中醫治療)、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限于(At):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強迫症、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癫痫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血友病、再生(born)障礙性貧血;

(二)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big)學生(born)醫保的(of)大(big)學生(born),可同時(hour)享受城鄉居民大(big)病保險待遇,待遇享受起止時(hour)間與大(big)學生(born)醫保待遇享受起止時(hour)間一(one)緻。

報銷比例:在(exist)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born)、符合本市醫保報銷範圍的(of)費用(use),在(exist)醫保結算後,個(indivual)人(people)自負的(of)部分可由大(big)病保險資金再報銷 60%,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員再報銷 65%;

(三)大(big)學生(born)罹患大(big)病的(of),在(exist)醫保結算後,個(indivual)人(people)可在(exist)四家保險公司(中國(country)人(people)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superior)海市分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superior)海分公司、中國(country)人(people)民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superior)海市分公司及中國(country)太平洋人(people)壽保險有限公司上(superior)海市分公司)範圍内任選一(one)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選擇後一(one)個(indivual)待遇享受年度内不(No)變)。申請理賠的(of)材料及相關要(want)求,請咨詢選定的(of)商業保險公司。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one)條 本辦法由上(superior)海大(big)學大(big)學生(born)醫療保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上(superior)一(one)條:大(big)學生(born)醫保繳費證明打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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