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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superior)海大(big)學信息安全總體方針

文件名稱

上(superior)海大(big)學信息安全總體方針

版本:1.0

修訂曆史

版次

修訂内容

修訂人(people)

日期

1.0

新版發行

朱文浩

2017年11月15日

       
       
       
       
       
       
       
       

制作(do)簽核

拟定人(people)

日期

審核人(people)

日期

       

 

 


上(superior)海大(big)學信息安全方針

第一(one)章總則

第一(one)條爲(for)落實"監管、創新、培育、服務"的(of)企業宗旨,推進信息基礎設施、應用(use)系統和(and)業務信息的(of)使用(use)、開發和(and)維護已成爲(for)核心業務活動的(of)重要(want)組成部分,信息技術已深入到(arrive)上(superior)海大(big)學(以(by)下稱爲(for)「本校」)日常業務運行與管理工作(do)的(of)各個(indivual)層面。爲(for)保障本校業務的(of)正常持續運行,保護信息資産的(of)安全,制定本方針。

第二條本方針旨在(exist)爲(for)本校的(of)信息安全管理實踐提供清晰的(of)策略方向,闡明信息安全建設和(and)管理的(of)重要(want)原則,爲(for)本校的(of)信息安全管理工作(do)提供指引與支持,并達到(arrive)"系統、科學、連貫、主動"的(of)風險駕馭狀态。

第三條除非特别說明,本方針的(of)管理對象包括本校擁有、控制、管理和(and)使用(use)的(of)所有硬件、軟件、信息、服務、人(people)員和(and)無形資産等信息資産。本方針的(of)适用(use)對象主要(want)包括與以(by)上(superior)信息資産相關的(of)本校所有部門,以(by)及與本校有關的(of)集成商、軟件開發商、産品提供商、商業合作(do)夥伴和(and)其他(he)第三方機構或人(people)員。

第二章管理層承諾

第四條信息化工作(do)辦公室(以(by)下稱爲(for)「信息辦」)分管領導認識到(arrive)信息安全是(yes)本校日常業務與管理工作(do)中的(of)重要(want)内容,通過制定與批準本方針,承諾對本校的(of)信息安全工作(do)提供一(one)切必要(want)支持,以(by)保護本校信息資産的(of)安全。

第三章信息安全方針

第五條信息辦是(yes)本校信息安全管理機構,由信息辦分管領導擔任組長,信息辦安全員及各系統管理員爲(for)組員。信息辦主要(want)職責爲(for):

1) 制定并批準本校信息安全方針,爲(for)安全管理工作(do)的(of)啓動和(and)維持提供明确目标,并根據本校發展需要(want),及時(hour)對信息安全方針和(and)目标進行調整,保證與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of)适宜性,以(by)及與運維中心IT服務管理體系的(of)相容性。

2) 定期評審信息安全方針執行的(of)有效性,檢查體系運行的(of)充分性和(and)有效性。

3) 審議并批準信息安全管理的(of)總體策略,以(by)及适用(use)于(At)本校的(of)安全規範制度。

4) 審議信息安全風險管理總體規劃,明确風險接受準則。

5) 審議重大(big)信息安全事件處置措施。

6) 協調各部門、各流程中信息安全控制措施的(of)實施,消除争議。

7) 評審外部安全專家提出(out)的(of)安全改進建議。

第六條本方針的(of)适用(use)對象必須遵守國(country)家有關信息安全的(of)法律、法規、上(superior)級主管部門及行業内的(of)相關規定和(and)要(want)求,以(by)及本校的(of)有關規定。

第七條本校建立有效的(of)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定義信息資産的(of)安全需求,持續進行信息資産的(of)風險評估,建立并完善信息安全保護策略和(and)程序,使本校擁有可控的(of)風險管理架構、方法和(and)保障落實機制,确保本校在(exist)不(No)斷變化的(of)信息安全風險環境中,始終能夠通過科學的(of)方法和(and)持續的(of)改進來(Come)增強本校抵抗風險的(of)能力。

第八條本校員工、承包方和(and)第三方人(people)員必須接受必要(want)的(of)信息安全教育與培訓,充分理解本校制訂的(of)信息安全管理規定,明确在(exist)保護本校信息資産安全過程中所應擔當的(of)角色和(and)責任。

第九條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的(of)原則,建立信息安全績效考核體系。對于(At)違反信息安全規定人(people)員,将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本校信息安全方針可概括爲(for)"保護信息資産安全,保障業務持續運行","信息安全,人(people)人(people)有責"。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原則

第十一(one)條本校的(of)信息安全管理推行治理原則、管理與技術并重原則和(and)PDCA("Plan:規劃"—"Do:實施"—"Check:檢查"—"Act:處置")動态循環管理原則。

(一(one))治理原則:信息安全管理要(want)符合本校的(of)治理原則。信息安全決策及日常管理措施必須由信息辦分管領導來(Come)決定。

(二)管理與技術并重原則:信息安全不(No)是(yes)單純的(of)技術問題,在(exist)采用(use)安全技術和(and)産品的(of)同時(hour),重視采取有效的(of)管理措施,不(No)斷積累完善針對實際情況的(of)各類安全管理策略、規章制度,全面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達到(arrive)成本效益最優目标。

(三) PDCA動态循環管理原則:對信息與信息系統的(of)建設、運行、維護、廢止的(of)全過程進行信息安全管理;在(exist)對信息資産的(of)管理上(superior)遵循PDCA動态循環管理原則,針對本校内外部業務環境及技術條件的(of)變化情況,進行周期性的(of)風險評估,根據風險狀況及時(hour)調整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和(and)方法。

第五章信息安全方針的(of)評審

第十二條信息安全方針需要(want)根據經營環境、業務内容和(and)技術狀況的(of)變化情況,進行定期評審(一(one)年一(one)次)或不(No)定期評審(當發生(born)了(Got it)較大(big)的(of)安全事故或經曆較大(big)的(of)變革時(hour)),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以(by)适應當前最新的(of)信息安全需要(want)。

第十三條信息安全方針的(of)變更由信息辦提出(out),經信息辦分管領導審批後發布。

第十四條本校将通過紙質文件或電子文件方式向本校工作(do)人(people)員發布本方針的(of)最新版本及相關信息。

第六章信息安全方針的(of)執行

第十五條信息辦分管領導負責向本校的(of)員工、相關供應商宣傳、貫徹和(and)落實執行本方針。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方針由信息辦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方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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